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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百块买条裙子也能登报讨论?20年前北京人的消费观还挺超前

“冬天要不要贮存大白菜?花一两百元买一件心爱的裙子值不值?先尝再买的购物体验值得提倡吗......”看到这些问题,您或许有一种“穿越”的感觉。没错,20多年前,北京市民就曾为这些问题认真权衡和思考过。1994年《北京晚报》的特色栏目“百姓沙龙”中,一笔一画地记载着这一事实。

题是陈旧的,答案中闪耀的观点却是经典的。更重要的是,这些话题得以让我们体味今昔。

冬贮大白菜到底买不买

“大白菜是个宝”、“大白菜好吃有益健康和美容”、“白菜偏方可治病”……如今回过头来再看这些小标题,您可能会莞尔一笑。大白菜被北京人称为“看家菜”,翻开《北京晚报》,自然少不了关于大白菜的内容。

毫不夸张地说,每个北京人都有一种白菜情结。一个五口之家,囤个四五百斤大白菜过冬一点儿都不稀奇。对这种白菜情结描述最精彩的,要数散文大家汪曾祺。

“臭豆腐滴几滴香油,可以待姑奶奶。虾米皮熬白菜,嘿!我认识一个在国子监当过差,伺候陆润庠、王垿等祭酒的老人,他说:‘哪儿也比不了北京。北京的熬白菜也比别处好吃,——五味神在北京’。五味神是什么神?我至今考查不出来。但是北京人的大白菜文化却是可以理解的。北京人每个人一辈子吃的大白菜摞起来大概有北海白塔那么高。”(汪曾祺《胡同文化》)

因为北京人对大白菜的执着,汪曾祺得出了一个结论:北京人易于满足,他们对生活的物质要求不高。当然,这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事了。

1994年11月,新上市的大白菜一级菜零售价仅为每公斤0.28元,但市民们冬贮大白菜的热情却是各有不同。也是这一年的11月4日和5日,《北京晚报》的《百姓沙龙》栏目邀请多位读者对“冬贮大白菜”畅所欲言,收录了许多珍贵的留言。

其中,一位名叫马向明的市民分析,人们对冬贮大白菜的热情不如从前高了,是因为大家的生活水平提高了,有多种蔬菜可以调剂口味;农贸市场多了,早市多了,买菜变得方便了。还有一点,是和北京市民的居住条件改善有关。因为上了楼,反而失去了大白菜的贮存条件。话虽这么说,但这位市民每年还是买上一二百斤,毕竟“存点儿大白菜心里踏实”。

市民王继诚的观点,则代表了一种新的消费观念。他说:“我们家没必要存大白菜。”想吃了,就买一棵剥得鲜亮的菜娃娃,多省事儿啊。王继诚小时候,家里头成天的炒白菜、熬白菜、烧白菜,可到了1994年,人们饭桌上的菜品多了,白菜自然吃得少了。

从市民的各抒己见中,传递出一个明显的信号:北京,再也不是那个易于满足,对生活的物质要求不高的北京了。

时髦服装究竟怎么穿

1994年10月2日,《北京晚报》“百姓沙龙”栏目中掀起了一场讨论,主题就是“花大钱买时装值不值”。

先来看看在那个年代,花多少钱买一件衣服算得上是“大价钱”呢?记者近日采访了一直在媒体界工作的李女士。她打开了回忆的闸门:“24年前,我正好是30岁,心里是喜欢穿新衣服的,可又常常舍不得买。夏末清仓打折的时候,只花二三十元就能买一条裙子,样子可好看了,同事们都会过来夸我,问我衣服是在哪儿买的。冬天一件纯羊毛的套装卖一百多块钱,那真算是大价钱买时装了,一年就买那么一次,不过钱花得也值。我一连穿了好几天,都舍不得洗。”

年逾八旬的荣奶奶也打开了话匣子,二十多年前,她的眼睛还不像现在这样花,能做一些针线活。“我常做几件女士穿的娃娃服,纯棉的,短袖,让我闺女拿到地摊儿上去卖,一件只卖十几块钱。”提到大价钱买时装,精通裁剪的容奶奶现在还觉得不值得:“那时候的大价钱啊,也就是两三百元买一件衣服吧。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可我还是教育子女要买物有所值的东西,不要只追求牌子忽略了性价比。”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当时人们的经济条件已经较改革开放之初有了很大提高,消费意识也发生了变化。不少市民在晚报上发表观点,称时装虽贵,但只要能带来美,能体现自我,那就值。家住东城区的康国顺对这个话题有着自己的见解:“只有好的时装,才有其价值,专门的设计、优质的用料、精心的制作......因此,一件高贵华丽典雅的时装,价格昂贵也是应该的。”在改革浪潮的冲击下,过去被认为对穿着要求不高的北京人,开始变得“洋气”了。

一个围绕着“买时装值不值得”的讨论,反映的是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如今,北京的三里屯已经成为许多市民眼中的“潮流风向标”。想知道眼下什么穿搭最流行,去三里屯逛一圈准没错。在一些年轻的“潮人”看来,花几百元买件衣服成了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从“先尝后买”到“智慧零售”

逛超市、菜市场,顾客常会看到这样的景象:卖哈密瓜、酱牛肉的旁边,放着一个方形塑料小盒,里面是切好的小块试吃品,旁边还有一满罐儿牙签。显然,这早已被当作司空见惯的营销手段——先请顾客品尝,再由顾客决定是否购买。然而,若时光退后二十余年,这种现象却刚刚在北京“崭露头角”。这项在当时看上去十分新潮的营销方式,为京城的消费体验增添了几抹鲜香可口的味道,并引发了一场晚报读者的集体讨论——食品该不该先尝后买?

翻一翻《北京晚报》1994年10月19日3版的文章便不难发现,读者们当时发表的真知灼见一点也不陈旧,其中的智慧和理性仍然可以指导、启发着今天的买卖关系。

“先尝后买也要有‘度’。”来自海淀的读者张凤阁分享了他的尴尬经历:“我带小孙子去某大商场,突然有一位导购小姐撕开一块糖纸就往小孩嘴里塞......结果小孩要买,只好掏出7元买了一盒。”先不论买或不买的决定,尝不尝本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如果把食品硬塞给孩子或不善于拒绝的人,显然是不礼貌的。因为有着类似的感受,读者付春升总结道:“或尝或买别强扭。”

读者黄存信和宋静文则表示,不是所有的食品都能先尝后买,已打开销路的食品不必重视是否先请顾客品尝,而那些新产品,或是对新鲜度要求很高的食品,却应该让读者先尝一尝再决定。晚报读者提醒商家,不论消费方式如何变化,最重要的是“食品生产者要真正坚持质量第一,信誉至上”,这样即使消费者未尝先买,也尽可放心。

从这些消费者细心的考量中可以看出,百姓对新颖的购物体验是乐于接受、愿意尝试和勤于思考的。20年过去了,这一买一卖之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晚报对于前沿生活方式的“热传播”和“冷思考”却从未停止。

例如,如今风靡全民的网购,是日常消费方式演变中里程碑式的创造,而对于接到网购商品不满意后该如何处理的讨论也从未停止。2014年2月14日,北京晚报将“国家工商总局明确网购消费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可无理由退货”的好消息传达给读者;基于消费者在退货中遇到的重重阻碍,晚报又在2016年7月报道了消费者起诉电商不予退货并获法院支持的典型案例;当年8月,晚报再次提示读者,根据规定,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并不影响退货流程。

再如,当城市“长出”智慧的触角,零售方式又迈上新的台阶。一家书店里的每一本书都注册了“身份证”,随时同步着线上价格;面包坊里的甜点可凭不同“颜值”在扫描仪前显示价格,帮助消费者更快完成自助结账......崭新的购物体验五花八门,不断刷新着消费者的想象力和便捷度。6月29日,《北京晚报》的“周末跟我GO”栏目用4个图文彩版报道了智慧北京的多个侧影,呈现出京城百姓充满科技感的消费生活。

从二十年前讨论传统零售中“该不该先尝后买”的热点话题,到如今拥抱场景式消费时代下的“智慧门店”,京城百姓对新技术和新体验的接纳速度于此可见一斑。好东西,北京人没什么不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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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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