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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中介发布房源前须经房管部门核验并标识二维码

核心提示:南昌市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存量房房源信息发布的规定》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接受存量房交易业务委托时,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并归档备查,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

新华社南昌9月20日电(记者余贤红)为整治虚假房源、规范存量房交易市场,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近日出台相关规定,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发布委托出售或出租房源信息前,应按规定向南昌市房管部门申请房源核验,取得房源唯一的二维码后,方可对外发布房源信息。

南昌市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存量房房源信息发布的规定》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接受存量房交易业务委托时,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并归档备查,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房屋状况说明书要标明房源信息核验情况、房屋坐落、面积、产权状况、挂牌价格、物业服务费、装饰装修、房屋图片以及其它应当说明的重要事项。

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发布委托出售或出租房源信息前,应当依委托事项向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房源核验,取得房源唯一的二维码后,方可对外发布房源信息。同时,在发布的房源信息中明确标识房源核验二维码,确保真实房源、真实委托。

新出台的规定还要求,对已出售或出租的房屋,促成交易的经纪机构要在房屋买卖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房源信息从各发布渠道上撤除;对委托人已取消委托的房屋,经纪机构要在2个工作日内将房源信息从各类渠道上撤除。

对于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的,或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服务以及发布相关房源信息的,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列入“黑名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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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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