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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正研究制定有关员额退出指导意见

核心提示: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今天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法官法,其中明确规定法官实行员额制管理。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今天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法官法,其中明确规定法官实行员额制管理。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巡视员、法官管理部部长陈海光在新闻发布会上就员额制入法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据陈海光透露,最高法院最近正在研究制定员额退出的指导意见。

“员额制改革主要解决的问题是让优秀的审判人才向一线凝聚,通过实行员额制在队伍管理上形成好中选优、优胜劣汰的选人用人导向,使广大法官自觉提升审判能力和水平。目前,现在全国有员额法官12.5万人。”据陈海光介绍,目前员额遴选工作主要分两条线在推进:一是继续消化存量。将通过严格的遴选程序继续从中遴选员额法官。二是做好增量。法官助理将成为将来法官的主要来源。

陈海光透露,下一步,将继续推进员额制改革:一是突出能力和业绩导向,切实严格掌握遴选标准和程序,不搞论资排辈、平衡照顾,落实员额交流制度,完善员额法官遴选和退出机制,对能力不胜任的、办案不达标的员额法官要坚决退出员额。二是突出员额的科学化、精准化配备,坚持以案定额,实行省级统筹调配、动态调整,注重向一线倾斜,向办案任务重的倾斜。三是建立常态化的员额增补机制,指导地方法院对预留或者空出的员额指标开展定期遴选,让优秀的法官助理及时入额,稳定他们的职业预期。四是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这也是下一步的重点。院庭长今后要成为办重大案件、疑难案件、“硬骨头案”的主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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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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