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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版“药神”剧情反转?他未吃过自己代购药品

核心提示:46岁男子翟一平因给QQ群的病友“代购”德国抗癌药物PD-1利尤单抗注射液和E7080仑伐替尼胶囊,于今年7月24日,因涉嫌销售假药罪被刑事拘留。

现象级电影《我不是药神》热映的日子里,一个与电影情节相似的故事正在发生:46岁男子翟一平因给QQ群的病友“代购”德国抗癌药物PD-1利尤单抗注射液和E7080仑伐替尼胶囊,于今年7月24日,因涉嫌销售假药罪被刑事拘留。

多家媒体以《现实版“药神”》为题报道了此事,引来各方热议。记者调查发现,与电影中的“程勇”不同,翟一平在整个购药链条中仅是获利的一环,他虽曾罹患肝癌,却从未吃过自己代购的药品……

▲拘留通知书

他患癌症但未用过这两种代购药

记者日前从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获悉,去年他们接到一起制售假药案的线索,经侦查牵出三组既相互独立又松散联系的违法犯罪人员:

一组专门从事异地药物回收倒卖;

一组犯罪嫌疑人自行加工药物;

还有一组就是翟一平。

7月24日,公安部门对此案集中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包括翟一平。

在这起事件中,翟一平并未服用这两种药物,自始至终,他扮演的只是一个代购药品中间人的角色。

资料显示,1998年,翟一平被查出患有乙肝;2012年体检显示肝硬化;2014年4月被查出肝部有恶性肿瘤,4月25日即进行了手术,手术消除了翟一平的肿瘤,术后他只服用了一两年的中成药。

翟一平妻子提供给警方的病例上,也未显示他曾服用过任何抗癌药物。2015年10月医生建议3至6个月复查一次,到2017年8月。医生建议改为“6个月复查一次”。翟一平上一次检查是今年的4月25日。如今他服用的药物有两种:稳定血压的硝苯地平控释片和治疗乙肝的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

据翟一平自己陈述,他从2012年就开始自己关注和学习肝癌方面的知识。“开始是因为自己恐惧,我这个人也追求完美,对不懂的事一定要搞明白。”他告诉记者,他很关注国际肝癌治疗最前沿的信息,但不懂英文,学习的主要渠道是看书、网络和微信公众号。“这些信息网上都可以查到”。

涉案的药物PD-1和E7080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被他发现的。这两种药物最先被翟一平推荐给同在一个QQ群里网名 “老米”的广东郭姓病友。翟一平透露,2014年6月被发现罹癌的“老米”历经肿瘤破裂、两次手术、复发和再切除,在北上广各大医院尝试了各种治疗方法,已无法再进行手术。

“他知道我是‘圈子’里知识比较丰富的,我们几乎天天交流。”翟一平说当时“老米”体内有“9个肿瘤”,但用药5个月后的2016年9月,这些肿瘤神奇的消失了,只有一个“活性不强”的肿瘤。

在病友圈中很有名气

2016年底,翟一平与近40名病友在杭州聚会。当时“老米”现身说法,让不少病友纷纷问起如何搞到这些药。“老米”找翟一平商量:自己找渠道拿药,翟一平在上海搞个点。翟一平认为,“他看中的是我的知识,和圈子里的名气,可以给人一些解答。”

与电影情节不同,翟一平从未去过德国,也不知道从自己手中分发出去的药物真假和来源。他曾问过“老米”药物是否可靠,“老米”表示相信自己的上家,认为圈子里还没人卖假药。

翟一平对自己经手药物的信心主要来自三点:

看到过药品的收据;

自己从外籍空姐手上亲手把药取回来的,没转手他人;

群里的病友反映有效果。

“收据”是一张购物小票,翟一平表示,购物小票上除了药品名字和数字,他并不知道是哪国文字,也不知道写了什么,而且不是每次送来的药物都有购物小票。

但翟一平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妥,他认为应该“看疗效”:老米用了是有效的;江苏无锡的小吕参加了试验,也几乎没有肿瘤了。对于是否有病友反映过药物无效,翟一平表示“记不太清楚”。

事实上,“老米”奇迹般消除8个肿瘤后不到一年,病情再度恶化,一年有大半年在医院里。翟一平被刑拘前,“老米”因病情恶化再次入院治疗。

分发药物过程存在问题

此案中的两种药品PD-1和E7080在德国均为处方药,需要执业医生开具处方后再到药房买药,也需要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目前PD-1经我国有关部门批准但尚未上市,在国内同样被定位处方药。

翟一平“代购”的药物中,PD-1系针剂,需要冷链运输。此前有媒体报道,翟一平分发的药物“全程冷链,还有冷链车”。但翟一平自己描述的药物分发过程是这样的:

药被装在有温度计的保温箱里,从德国带到上海;

“老米”事先将翟一平的照片发给“带货”的空姐,翟一平到宾馆取货;

拿回的药物被翟一平放在自家的冰箱里保存;

送货时他再将药物放进保温箱,逐一送到病友手中。

根据《药品冷链物流运作规范》,对此类药物的运输要求是极其严格的,上海市肿瘤医院相关人员也表示,目前正在进行的PD-1临床试验中,所有药物的保存、转移和使用都有着一套严格的规定,运输环境变化会对药物产生影响。

而在警方调查中发现,很多时候,药物的保存环境只是泡沫盒子加上冰袋。所谓的“冷链车”也并不存在,翟一平每次送药都是乘坐同小区一蒋姓女子驾驶的一辆轿车。

帮病友省钱还是个人牟利?

此前媒体报道,翟一平代购只收取5%的“代购费”。不少人认为,相比药品被允许的20%的利润,5%的代购费可谓“良心价”,翟一平也需要一份维持生计的收入。

据红星新闻报道,一位湖北刘姓患者曾表示,一支100毫克的“PD-1”在香港买是17500元,30片一盒的仑伐替尼要24000元,而翟一平代购的价格要低30%,每个月可以节约近两万元的药费。

这两款药物的进价是多少钱?代购回来加价了多少?翟一平表示:

他并不知道药物原价是多少,只按照“老米”要求的价格向病友收取,收到钱之后当天就转给“老米”,药物多少钱,怎么卖,帮忙运输的空姐是不是提成,“老米”拿不拿提成,都不清楚,5%这个数字,也只是“随意估算的”。

警方在翟一平手机里发现的一张药物收据照片显示,这次购买的PD-1价格为1300欧元,翟一平等卖出的价格是13500-15500元人民币,E7080的价格是2214欧元,他们的卖价是19500元人民币。

翟一平透露,“老米”会不定期地通过一个非本人姓名的账户将“辛苦费”打进自己的实名账户,具体数字据翟一平回忆是“从2017年到现在大概一共40多万”。

但根据警方对相关人员的银行账户调查发现,一个账户每周两次规律地向翟一平的账户里汇款,从3万元到30万元不等,2017年6月至今累计汇款达166万元。如按照5%的“辛苦费”计算,意味着涉案金额将高达3000万元以上。事实上,目前警方已查证的涉案金额确已达千万级。

律师说法

要看是买方还是卖方立场

电影《我不是药神》在赚足眼泪的同时,也让“抗癌药”的问题出现在公众视野。正因如此,这起案件中的三组嫌疑人,翟一平远比其他两组同案犯罪嫌疑人获得了更多的关注。那么,“翟一平案”是否是“药神”的再次上演?

电影我不是药神的原型,“抗癌药代购第一人”、江苏省无锡市慢粒白血病患者陆勇,曾帮助上千名病友购买印度廉价抗癌药。为方便给印度汇款,陆勇从网上买了3张信用卡,并将其中一张卡交给印度公司作为收款账户。他本人没有从中获益。最终,检察机关认为陆勇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决定不起诉。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浩认为,表面上看,二者的区别是一个有差价,一个无牟利。然而,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是否存在差价,而是买方立场和卖方立场的站位。陆勇选择的是买方立场,是购买行为。而翟一平是否属于卖方立场还需进一步界定。

“销售假药罪只规制卖方行为,买方行为及买方行为的帮助行为均不是销售假药罪规范的对象。因此,不能将买方行为的帮助行为作为销售行为的共同犯罪加以处断。”周浩解释说,站在买方立场,存在差价的代购行为不一定是销售行为,还有可能是购买行为的帮助行为,比如帮助代购药品,需要打通环节,疏通渠道,收取一定的居间费用。

争议

国外上市药为何国内算“假药”?

不论“陆勇案”还是“翟一平案”,不少人无法理解的是:PD-1、E7080这样在国外已经上市并被许多患者认为有效的药物,为何在国内被认为是“假药”。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这样的药物的确是法律意义上的假药。根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视为假药。”

有人据此对法律提出质疑,建议可以给这一法条的外延进行规范,比如加入“自救”、“非盈利”等豁免条件。

《两高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全文》已经明确,销售少量根据民间传统配方私自加工的药品,或者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药品是极其特殊的商品,需要临床验证,不同人种的适应性也不同,加强管理力度是必须的,一旦监管不到位,可能带来极其严重的后果。

来源|新民晚报(ID:xmwb1929)、红星新闻(ID:cdsbnc)、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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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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