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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阳节,多回家陪陪父母吧!”“可是我没假啊……”

2018-10-17 15:34 | 中国搜索

核心提示:今天,你的朋友圈是不是被各种感恩父母的鸡汤文刷屏了?可能有人会站出来呼吁,“嘴上说这么多,不如多回家陪陪爸妈!”“我也想,可是我没假啊……”

人生易老天难老,岁岁重阳,今又重阳……今天,你的朋友圈是不是被各种感恩父母的鸡汤文刷屏了?可能有人会站出来呼吁,“嘴上说这么多,不如多回家陪陪爸妈!”“我也想,可是我没假啊……”重阳节,我们来聊聊有关放假的话题。

重阳节是否放假不重要 陪伴才是最好的尽孝之道

2013年是我国首个“老年节”,又恰逢“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由于并非每年农历九月九日都能赶上周末,有关重阳节是否放假的话题在当时引发广泛讨论。

不过如今许多年轻人工作在外,虽然可能无法在重阳节这一天陪伴老人,却可以通过打电话、寄礼物、视频聊天等方式尽孝道。但正如一些网友所言,子女在重阳节给父母准备礼物、筹备寿宴当然很好,但比礼物更加重要的是陪伴,或者说最好的礼物就是陪伴。因为对于老年人来说,不管是登高还是赏菊,也不管是饮菊花酒还是吃重阳糕,都不是最重要的,在平时也一样可以进行,但是能够得到子女的陪伴,一家人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

的确,对于广大独生子女来说,工作在外,怎么陪护年老的父母,确实是摆在面前的一大难题。为此,有人将目光转向了探亲假,但是探亲假能扛起重任吗?

长达45天的探亲假存在近40年 私企“尚无规定”

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社会老龄化加剧的背景下,每年的重阳节都会引发全社会的关注。早在1958年,《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回家探亲的假期和工资待遇的暂行规定》就已经实施;1981年,《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对探亲假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近段时间,河南、四川等地相继通过立法明确护理假天数,至少有9地出台了类似政策。“探亲假”有章可循,已有近40年时间。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中明确,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2年给假一次,45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另外,还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往返路费大部分由单位承担。

探亲假的规定已经存在近40年,不过遗憾的是,该规定针对的是企事业单位,对于广大私企职工是否享有探亲待遇,国家尚无规定。

探亲假沦为“专属福利” 许多人依然“不知道,不敢请”

新华社今年的调查显示,对于探亲假,不知道、不敢请、请不了的现象突出。还有媒体发现,探亲假成了公职人员的“专属福利”。 甚至于一些政府机关的人事部门表示:在本单位,有些职工的父母退休后就从老家过来和他们同住了,但这些职工依然在享受探亲假。

然而即使是在企事业单位中,探亲假也难以落实。《新京报》调查发现,过半数受访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表示“没听说单位有探亲假”。

即使是有探亲假的单位,休过探亲假的人也不多。北京某银行员工说:“去年我申请休探亲假,领导跟我说,许多员工连年假都放弃了,你还休什么探亲假?”

工作太多,领导不批之外,员工不休探亲假的另一个原因是影响收入。虽然国家规定,探亲假期间不扣工资,但不扣的工资仅为基本工资,大部分绩效工资会被扣除。某事业单位员工说:“我们的档案工资只有几百块,其他的是绩效工资。如果休探亲假的话,一休接近一个月,几千块钱就没了。”

2.41亿老人半数“空巢” 探亲假该“捡起来”了

探亲假认知不足、普及率低,是否应该取消也曾引发争议。有支持取消的人认为,探亲假只属于国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有失公平,已经“名存实亡”,应该取消。还有人认为,过去就业是分配,分到哪去哪,探亲实际上是一种补偿。现在是自由择业,离开家乡是自己选择的。“我选择了在家工作就不能休假,这是不公平的。”

不过呼吁继续保留探亲假的也不在少数。2017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车北京二七机车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李海滨提交了一份落实“常回家看看”的提案,得到不少人的支持。

全国老龄办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有2.41亿人,占总人17.3%。民政部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城乡空巢家庭超过50%,部分大中城市达到70%;农村留守老人约4000万,占农村老年人口的37%。这一群体的规模还在继续扩大,并且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最怕突然接到电话,听到的是父母生病的消息”,这是很多年轻人的心声。而对于空巢老人来说,感到最无助的时候就是“你爸躺在地上,而你在通讯录里”。“仅有一成有子女陪伴看病”的调查结果,既让人心酸,又让人无奈。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劳动关系学会副会长冯喜良说:“中国步入老龄化社会的步伐在加快,从老年人的角度来看,认真落实探亲假的制度是很有必要的。

探亲假怎么改?既要扩大范围 又不给企业带来负担

当然,已经近40岁高龄的探亲假也需要与时俱进。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教授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探亲假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出台的,继续简单地强制推行原有的探亲假的规定,或多或少会有一些矛盾之处。他还说,把探亲假和休年假衔接起来,并扩大到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外的职工。

对于如何改革探亲假,苏海南认为,一方面要保障劳动者休假探亲的权利,一方面还要考虑现实的实际情况,不给企业带来负担。“兼顾两方,结合实际,应该适时对探亲假进行改革。”(赵磊)【资料来源:新华网、新京报、中新网、法制晚报、南方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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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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