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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领巾印广告事件处罚了:菏泽万达广场被罚344700元

近日,菏泽开发区丹阳路小学红领巾、小黄帽印广告一事备受关注。大众网记者从菏泽市工商局了解到,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菏泽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利用红领巾、小黄帽在丹阳路小学发布商业广告处以344700元罚款,并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行政处罚决定书称,现查明,菏泽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为迎接菏泽万达广场于2018年11月16日开业,经菏泽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市场推广副经理王某某批准,由菏泽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市场推广主管姜某与山东博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另案处理)员工宋某联系后,以每条2元的价格定制了2000条红领巾、以每顶5.45元的价格定制了2000顶小黄帽,广告费用共计14900元。并分别在红领巾、小黄帽上标注“菏泽万达广场 11月16日盛大开业”等字样及商标图案进行宣传,于2018年9月25日下午3时许在菏泽开发区丹阳路小学举办的“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中,将印有“菏泽万达广场 11月16日盛大开业”等字样及商标图案的300条红领巾、300顶小黄帽,由菏泽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市场推广主管姜某等人对活动现场的小学生进行了发放。

《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旗、队徽和红领巾、队干部标志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旗、队徽和红领巾、队干部标志及其图案不得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商业活动。”当事人在红领巾和小黄帽上印制商业广告并在校园内发放,不仅对学生的学习造成干扰,且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人生的价值取向和心理成长,损害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条、第九条、第十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对当事人处以三十万元罚款,根据第五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处以44700元罚款,合计处罚344700元;并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来源:澎湃新闻

【相关新闻】这些广告摊上大事了,国人必转

今天(10月13日),是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69周年。

一提起少先队,大家自然会联想到红领巾。这一块“小红布”是温暖的儿时记忆,但又远不止于此。

红领巾是五星红旗的一角,是烈士鲜血染红的。对我们而言,它的意义在于彰显爱国主义所指明的义务与美德,是个人与国家、社会之间统一利益、共享意识的载体。

然而,近年来,“红领巾变成了商业道具”这样匪夷所思的事情,却接续发生。

事件回放

去年6月,武汉市一家餐馆让服务员佩戴红领巾上菜,被市民痛批“不伦不类”;

今年8月,一家销售男性健康产品的企业邀请日本演员出席商业活动时,为其佩戴红领巾,引发社会轩然大波;

今年10月,江西的一家超市让员工佩戴红领巾进行收银服务,被共青团南昌市委、南昌市少工委点名谴责。

而近期最受关注的,则是“红领巾印广告”事件。

9月28日,有群众向《法制日报》记者反映称,菏泽市开发区丹阳路小学向小学生们发放的红领巾上,竟然印有“菏泽万达广场 ”广告,除此之外发放的学生帽上也印有该广告。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紧急通知,其中指出:

近日,山东菏泽市开发区交警大队联合菏泽市开发区丹阳路小学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时,菏泽万达广场及菏泽市广播电台经济文艺广告工作人员现场发放了印有菏泽万达商业广告的小黄帽和红领巾,性质恶劣。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对此事进行了严肃查处。各地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和幼儿园。

挑战公众底线

有网友感叹:我那时系上红领巾走在路上特爱显摆,对于一个小学生来说得到红领巾别提心里多高兴了,再看看现在竟然敢在红领巾上打广告了……真是过分!

《楚天都市报》发表评论称,在红领巾上印商业广告,将光荣的象征当成广告位,把孩子的热爱当成背景板,吃相实在太难看。这样打广告,有违商业道德,无视公序良俗,挑战公众底线。

山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孙瑞玺说,本案中,虽然学校在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后,将发放的红领巾全部收回,但广告主的上述行为已经严重亵渎了中国少先队的荣誉,伤害了中国人民朴素的爱国主义情感,理应受到严厉道德谴责。

这些利用红领巾进行商业炒作的行为,不仅与公共利益、国人感情相抵触,而且也触犯了如《英烈法》《广告法》以及关于红领巾的使用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南方网近日刊登的一篇署名文章指出,维护红领巾尊严,避免红领巾遭到亵渎和用于商业活动等,就必须切实提高违法违规成本,追究其法律责任,而不是总是谴责和道歉了之。

文章作者认为,只要企业将红领巾用于商业活动,那么轻则要予以经济处罚,重则可以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治安处罚,要让企业及其负责人为亵渎红领巾的行为付出应有的惨痛代价。只有这样,才能让一些企业、名人吸取教训,不敢打红领巾的歪主意,不敢再拿红领巾进行商业营销炒作。

家国情怀

家国情怀是植根于我们血脉之中的文化传承。尊重国旗、国徽,维护国旗国徽的尊严,应该是我们每个人心底的使命。

同样,对我们从小就曾佩戴在胸前的红领巾,对我们曾经努力加入少先队才获得的荣誉,我们也要尊重它、守护它。

日常生活中,在我们身边,很多人用自己简单的行动表达着自己对红领巾、对五星红旗、对国家的尊重和敬仰。

国庆节期间,香港特别行政区金紫荆广场举行降旗仪式。一位戴着红领巾的小女孩一直举手敬礼,直到国旗区旗降落。

小学三年级女生放学回家,看到公安民警和武警官兵正在寒冷天气中执勤,立刻向执勤站岗人员敬了少先队礼,并小声地说:“叔叔们辛苦了!”

一名少先队员正在冒雨奔向教室。突然,国歌响起。他立刻面向国旗敬礼,直到国歌结束才匆匆跑进教室。

现在,全国约有1.3亿少先队员。红领巾是每个孩子人生路上的精神坐标。“从小学习做人、从小学习立志、从小学习创造”,让孩子们逐步确立这些足以影响终生的目标,前提是需要一个标志性的指引,红领巾则能提供最好的赋能。庄严的仪式感,强烈地激发着少先队员们对追求崇高目标的积极性。

我们应该倍加呵护红领巾的严肃性、纯粹性和高尚性,而不能因为其佩戴在孩童身上,就忽略了真正的精神内涵。

飘扬的红领巾,是一代代中国少年儿童追求进步的红色见证,更是新一代孩子们追寻中国梦的成长印记。

让红领巾永葆最纯粹的红色,我们一代代中国人责无旁贷。烈士鲜血染红的红领巾,每一寸都不容亵渎!

来源:中国搜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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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金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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