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9点40分,淮安市金湖县人民政府针对口服过期脊灰疫苗事件进行了回应,处理17人。
2019年1月7日,江苏金湖县黎城卫生院发生了一起口服过期疫苗事件。通过对接种儿童家长的逐一电话排查、上门巡查,截至9日下午4点,确定全县145名儿童接种了过期脊灰疫苗。
事件发生后,金湖县委、县政府立即成立应急指挥部,统筹协调事件处置工作。目前,金湖县委、县政府已成立多个调查组对全县各预防接种点开展拉网式、全方位检查。
与此同时,经纪委监委决定同步展开调查,启动问责程序。目前,已对金湖县副县长高昌萍政务立案;对县卫计委党委书记、主任陈化,县卫计委党委副书记邱永馥,县卫计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杨志立案审查;对黎城卫生院院长汪泓等13人分别予以立案调查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处分。下一步,将根据后续调查情况,对其他涉及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绝不姑息。
先前报道
江苏145名婴幼儿服过期疫苗 相关人员全免职
1月8日7点19分,今年25岁的张德(化名)接到了来自江苏省金湖县黎城防保所的电话,让他赶紧去“登记一下”。这时候,他才发现朋友圈已是铺天盖地的“过期疫苗”消息。
就在一天前,他刚满100天的儿子被带到金湖县黎城防保所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以下简称“脊灰疫苗”)。“当时医生给孩子嘴里滴了几滴,又打了一针。”他回忆说,“整个过程很快,我们光顾着给孩子脱衣服,也没有注意看疫苗的生产日期。”
挂完电话,张德翻看记录本发现,儿子口服的脊灰疫苗正是批号为“201612158”的过期疫苗。“现在全家人急得不行,也不知道该带孩子去哪里检查合适。”张德说。
连日来,金湖县数百名像张德这样的家长都陷入恐慌。
1月10日下午,金湖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通报称,目前已查明有145名婴幼儿服用了过期脊灰疫苗。通报称,金湖县黎城卫生院和疫苗管理部门金湖县疾控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存在“管理混乱、工作失职、监管失灵”。目前,金湖县疾控中心领导班子及相关科室成员已被全部免职。“新的领导班子已经到位,今晚还将开会研讨下一步工作”。
被“遗漏”的过期疫苗
后来,张德了解到,1月7日,一位在医院工作的家长带着孩子接种脊灰疫苗时发现疫苗过期。这批脊灰疫苗批号为201612158,生产企业是北京北生研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有效期至2018年12月11日。
据介绍,该批次脊灰疫苗是二价减毒活疫苗(OPV),俗称“小糖丸”,属于国家免费提供的一类疫苗,由疾控中心负责配送及回收。目前,家长们组建了“过期疫苗受害者群”,目前已有将近千名家长加入。
事发后,金湖县委县政府启动重大事件应急机制,连夜召开紧急会议,成立事件处置指挥部,正在对事件展开调查,县纪委监委也介入调查。同时,该县已组织对全县所有医疗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彻底消除过期疫苗、过期药品和过期耗材。
据当地一位家长蔡女士介绍,1月7日下午,金湖县副县长组织该县卫健委、疾控中心、涉事卫生院负责人与家长见面,并邀请江苏省疾控中心、南京市儿童医院专家现场答疑。专家告诉他们,“由于疫苗引起的反应大部分是在14天内,妥善起见,建议观察期间拓宽至40天,加强随访”。
专家在答疑现场表示,卫生院不应在长时间内出现多种批号疫苗混用情况,“这样容易造成混乱,应当尽快查清楚各批号启用时间、混用时间”。
1月10日,金湖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通报称,此次出现的过期脊灰疫苗系2017年5月9日由淮安市疾控中心冷链配送至金湖县疾控中心,金湖县疾控中心于当年5月18日冷链配送至黎城卫生院。
通报还称,2018年12月27日,金湖县疾控中心通知要求各接种单位将过期疫苗送至县疾控中心,集中送市疾控中心统一销毁。但黎城卫生院却没有报送“过期疫苗”,县疾控中心也未继续催报。
江苏卫健委回应金湖过期疫苗事件:派督导组赴当地
据江苏省卫健委网站消息,针对淮安市金湖县黎城卫生院接种过期脊灰疫苗事件,江苏省卫生健康委迅速派出由委相关负责人带队,江苏省疾控中心、南京市儿童医院专家等联合组成的督导组,于1月8日赴当地督促指导相关工作,责成当地认真核实,查明原因,立即整改,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江苏省卫健委网站截图。
江苏卫健委称,督导组指导当地做好对接种儿童的咨询服务、医学观察和疫苗补种工作,同时要求保障正常医疗秩序。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坚决践行“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理念,已在全省范围加强对预防接种工作的督导检查,督促各地切实履职尽责,加强疫苗和预防接种管理。迅速排查疫苗接收、储运、使用及接种等各环节的风险因素,全面彻查、不留死角,坚决堵住漏洞,守住安全底线,全力维护人民健康。
综合央视网、北京青年报、中国新闻网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