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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膀爷”将被曝光罚款!整治必须出狠招

2019-07-03 14:27 | 中国搜索

夏季来临,大街上赤裸上身纳凉的男士随处可见,这些“膀爷”旁若无人的出现在城市各个角落,完全不顾别人的感受,这种不文明行为实际上与城市文明格格不入。有人认为,夏季赤膊光膀子确实影响美观,整治有利于消除不文明现象。但也有人提出,夏季光膀子是为了凉快,这样的整治没用。

日前,山东济南开展夏季不文明行为整治,其中重点整治在公共区域赤膊光膀、脱鞋晾脚、随意暴露等行为。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整治主要以劝导为主,一些经劝阻不听的行为,或是高发易发的不文明行为,也会采取曝光等方式来提高大家的关注度,同时对不文明行为的处罚会依据条例来进行。

多地出招整治“膀爷”

有人说“暑热无君子”,你对这种图凉快、有碍观瞻的行为怎么看?事实上,除济南外,天津、河北邯郸、辽宁沈阳都曾出台办法整治“膀爷”,有的已开出罚单。

早在2006年夏天,辽宁沈阳市就曾每天出动执法小分队、宣传队和志愿者队伍上街,对“膀爷”进行宣传教育,对光膀子行为进行劝阻,并赠送文明衫,此行动当时甚至引起韩国媒体的关注,韩联社以《中国根除光膀子大叔》为题对此进行了报道。

今年5月1日起,《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施行,其中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在公共场所赤膊不听劝阻的将由公安机关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以下罚款。当月,天津静海警方以及和平警方均分别对赤膊男子开出了罚单。

在2015年河北邯郸城管开展的“美丽邯郸拒绝膀爷”专项行动中,其中明确规定,对于在公共场所,特别是重点区域内有“膀爷”现象的,市文明办向责任单位进行通报,作为评选省市级文明单位的减分因素。

网友有话说

对于“该不该禁止在公共场所光膀子?”的争议其实舆论场激辩已久,对于曝光在公共场合赤膊光膀的行为,网友又是如何看的呢?成都商报发起的调查显示,74.8%的调查者对政府的措施表示理解和支持,21.3%的调查者认为光膀子情有可原。截至7月3日13时,已有近3万人参与调查。


支持方

反对方

其他

媒体:曝光“膀爷”值得推广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称,一个文明城市的创建,不是某个人或某个部门的事情,而是需要全社会每一个公民一起共同参与,做到以身作则,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只有这样,城市文明建设才会得到不断的提升。如果每一个市民都只顾自己,不管他人之感受,图一时之快,这不但有损我们文明城市的声誉,也无形中降低了个人的素质。

在公共场所“光膀子”,既是对自己的不尊重,也是对他人的不尊重。济南对不文明行为说“不”之举,是对“光膀子”行为的一种“宣战”。此举值得点赞,值得提倡,更值得推广。

小编有话说

中国搜索小编梳理发现,在公共场合“赤膊光膀”在很多城市都被视为不文明行为,但像济南、天津这样出台制度和规定进行约束的却少之又少,其中多以劝导为主,真正开出罚单并不多。在沈阳,会向光膀者赠送文化衫,这种“处罚”宛如是“棉花棒”打在身上。在天津,拒不改正者罚款金额也仅是50元以上200以下,反观同是亚洲国家的新加坡,对于公共场合光膀者,会处以“2000新币(约10140元人民币)的罚款,或三个月拘留”这样严厉的处罚,因此很少有人敢以身试法。小编认为,整治城市不文明行为,除了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也要“出狠招”,加大惩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才能有效遏制不文明行为。也要加大教育和宣传,让广大市民明白“赤膊光膀”等行为不仅仅属于社会道德范围。同时,组织新闻媒体定期曝光不文明行为。

穿衣打扮看起来是个人的事儿,但在公共场合,一个人的穿戴就不再是私事儿了,它也许会成为别人的尴尬,也许会成为别人眼中这个城市形象的缩影和代表。因此,约束一下自己,我们离文明就更近一点,希望“膀爷”们能够穿好衣服,为城市增添一份文明形象。(中国搜索/何艳)

资料来源:人民网、法制日报、北京青年报、济南日报、济南时报、天府评论、成都商报、邯郸晚报、青岛早报、渤海新闻网、津云、新浪微博等。

责任编辑:何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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