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报道>正文

实时热点

换一换

网友还在搜

私人订制热点资讯
关注国搜官方微信

被闺蜜诈骗788万!如果知道这些,“杨乐乐”们就不会被坑了!

2018-08-09 14:29 | 中国搜索

核心提示:对于闺蜜,有这样一种说法:忘不了那段一起“犯二”的日子。但“名嘴”汪涵之妻杨乐乐忘不了的,大概是那段被闺蜜忽悠入股、最后既不给股份又不退钱的日子。

图为汪涵夫妻与主持人何炅。视频截图

“防火防盗防闺蜜”,这对于湖南卫视著名主持人汪涵的夫人杨乐乐来说,应该是个难忘的教训:日前,新三板公司贵之步实控人郑靖涉嫌合同诈骗被立案侦查,受骗人为汪涵妻子杨乐乐。贵之步7日公告称,由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该案侦查已终结,郑靖已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悉,杨乐乐郑靖曾以“闺蜜”相称,杨曾出资788万购买股份,但一直未办理相关手续,杨多次要求退款均被拒绝。

这也曾让网友感叹:心疼汪涵,这得代言多少桶老坛酸菜面才赚的回来啊......

杨乐乐到底是怎么被“坑”的?

据了解,2015年5月份,杨乐乐与郑靖签订《出资认购协议》,约定杨乐乐出资788万购买贵之步131.33万股股份。在其如约付款后,贵之步出具了收据确认已收款。但截至2017年1月份,贵之步已在新三板挂牌发行,该认购资金却仍未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期间,杨乐乐曾多次要求郑靖及贵之步退还该788万元,却均被以各种理由拒绝。故杨乐乐诉至法院。

2017年2月,杨乐乐将郑靖及其控制的贵之步告上法庭。

郑靖被移送至检察院。官网截图

耗时一年追回788万元

7月3日,贵之步发布公告称,6月27日,法院判决被告郑靖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返还原告杨某某788万元,并自2015年5月1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计付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有关资料显示,贵之步对被告郑靖的上述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72269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77269元,由被告郑靖、贵之步共同负担。

7月23日,郑靖收到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出具的告知书,杨乐乐被合同诈骗一案现侦查终结,移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案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闺蜜”郑靖到底是谁?

贵之步半年报曾显示,郑靖,女,197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在读博士,现任湖南贵之步科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开资料显示,贵之步成立于2002年3月,并于2015年10月23日挂牌新三板。贵之步原本从事时尚女皮鞋的研发设计与销售,拥有三个自主女鞋品牌。2014年到2015年营收和净利润均实现了比较好的增长。

据说,郑靖一开始是靠卖鞋起家,96年开了一家“妙妙履鞋店”,攒了几年钱后,2002年就成立了“湖南贵之步工贸有限公司”,就是现在贵之步公司的前身。

之后,她还陆续成立过餐饮、投资公司,15年贵之步也成功在新三板挂牌。贵之步当时的发展态势还是蛮好的,这才有了杨乐乐和她签署协议一说,没想到后来却出了“被骗”一事。

郑靖微博首页截图

身家过亿12套房却涉多项诉讼

按照郑靖在贵之步的股权市值来看,她的身价也得有一个亿了。不仅如此,据爆料她在广州还有12套房产,不过由于涉嫌案件纠纷,目前已经被冻结了。

而据证券日报记者查阅公司公告发现,除杨乐乐外,郑靖还涉及多项诉讼,包括借款未及时偿还、股份转让纠纷等问题。而贵之步公司主体作为直接被告或担保方卷入其中。

事实上,从业绩表现来看,自2015年10月份挂牌新三板以来,其经营状况并不容乐观。

根据2017年年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0.1万元,同比下降92.37%;净利润亏损1637.9万元,亏损额同比扩大34.72%。

明星投资专业素养有限

据《金证券》报道,明星与资本的“热恋”时日已长。据不完全统计,仅新三板上明星参股的挂牌公司就已达30家,持股的影视明星超过50人。

不过,明星跨界玩投资,并非总是头顶光环、一路开挂,有时反而碰得头破血流。比如刘涛、王宝强、黄晓明、郭敬明、张艺谋、邓超夫妇、孙红雷、贾乃亮、冯绍峰、周迅纷纷投资“乐视系”,尤其刘涛投资乐视体育5000万,乐视影业1000万,一人就砸下了6000万,以致网友感慨“半个娱乐圈被拉入坑”。

据沪上投行人士直言,明星不差钱,但其投资的专业素养有限,所以很多明星的投资领域被局限在固有的社交圈、人际圈,有时会出现投资跟风的现象,一旦遭遇宰熟,其教训也是血淋淋的。

遭遇诈骗的明星真不少

无论是投资理财还是熟人借钱,明星群体都属于高危被骗对象。人民网曾盘点过被诈骗损失钱财的明星,人数竟然真不少。

王丽坤被骗金额:191万元

2012年,文体圈爆出一个数额巨大的诈骗案。奥运冠军肖钦的前女友王某以能帮人买到低价房和汽车为由,诈骗文体明星共计折合6000余万元人民币。其中“素颜女神”王丽坤被王某骗走191.8万元。

金巧巧被骗金额:700万元

作为博纳老板娘的影视演员金巧巧近年来可谓儿女双全,副业开展的也是如火如荼。然而在投资理财方面,金巧巧遭遇了骗局。金巧巧在六宝基金购买的“天金石油”项目经过证实为虚假产品,且与北京天金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毫无关系,金巧巧损失共计700万元。

田亮被骗金额:5000万元

跟金巧巧同样遭遇的还有我们的跳水王子田亮,不过田亮损失更为严重,共5000万投资六宝基金被套。“六宝天金石油专项投资基金”以两年期16.5%的高收益承诺骗取了很多知名人士的投资,跳水王子也曾因此遭遇身价“大跳水”。

陈百祥被骗金额:4000万港币

2009年,香港明星陈百祥因听信诈骗公司在港上市的噱头,在朋友鼓动下4000万港币投资股票。而事实上该公司不存在的上市标的物,陈百祥的也因此遭遇严重损失。

吕良伟被骗金额:2千多万

吕良伟转型经商后,曾经在2005年斥资二千多万港元投资台湾一间涂料公司,但是此间涂料公司开业后不久便被相关部门揭发全部资金已被人掏空,成了一间空壳公司,有关部门拘捕了案中的6名幕后黑手,并且以“背信、侵占、伪造文书、欺诈和违反《公司法》”等罪名将6人告上法庭,而吕良伟因为看好该公司的前景,从而投资了一亿多元新台币(兑港币超过二千万元),未料却一脚踩进早已设好的圈套内。

曹曦文被骗金额:数百万

内地知名女演员曹曦文曾发微博称被制片人骗走上百万,同时她还在微博发出“网络通缉令”,望网友们助其寻找一个骗子制片人,曹曦文不仅曝光了香港籍骗子制片人的姓名照片和微博,还揭露其打着制片人幌子混迹娱乐圈骗财骗色,骗取亲友数百万的恶劣事实。贪上这样的制片人,曹曦文只能自认倒霉。

周蕙被骗金额:600万

1999年,周蕙被音乐人兼制作人季忠平挖掘,这位捧红苏永康、齐秦等众多歌手的制作人,短短一年时间,迅速把周蕙推上了一线女歌手行列。然而2003年,季忠平私自把周蕙转卖签给其他唱片公司,并且隐瞒周蕙从中拿走了转会所得的600万资金。随后,唱片公司以资金被卷为由拒绝给周蕙发片。因为资金的问题,周蕙一度沉寂了四年时间,从而人气大跌,错失继续爆红的大好机会。

投资者被坑后应如何维权?

投资者发现可能被骗后,专家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维权:

1、积极收集取证。在涉嫌诈骗的犯罪分子没有潜逃之前,与涉嫌诈骗的嫌疑人进行针对性的沟通(若有机会),对所谓项目信息、进展情况、投资回报承诺等问题进行交流,并采取录音录像的方式固定具体内容。

2、对所谓投资项目涉及的人员信息真实性、项目涉及的企业法人主体信息、股东信息、项目资质、证照的信息真实性合法性,通过委托律师调查、向有关政府部门征询等方式,进行调查了解,并保管相关信息凭证。

3、保管好投资款汇款凭证、项目合同、宣传单页等相关可收集到的资料,认真记录接触涉嫌诈骗投资项目的前后经过,做好书面陈述与记录工作。

4、充分了解、寻找与你同样处境的可能的受害者,寻求受害者联合,在信息及证据材料上互通有无,尽可能还原涉嫌诈骗的基础事实。

5、委托专业法律人士,提供咨询、分析与法律帮助,代理证据收集分析工作,代理举报、控告,客观真实梳理被害人陈述内容并针对性提交证据资料,可有效提高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立案的几率。

怎样才能远离合同诈骗?

近年来,通过伪造资料、隐瞒事实等手段实施合同诈骗的案件时有发生,当事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应谨慎小心,多作调查,防范合同诈骗有“5项注意”:

1、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由于市场竞争激烈,许多企业迫于生存压力急于做成业务,对于可能发生的合同诈骗犯罪存在侥幸心理,而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应当增强风险意识,不能轻易与不了解的公司、个人订立合同。

2、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应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签约人员是否合格。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对方是否实际存在;对方的经济状况,如注册资金、资产负债、经济效益、经营内容和经营水平、生产能力和技术设备;对方的商誉情况,如履约能力、以往的履约率、诉讼状况等。

3、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应严格审查合同的各项条款。对于合同的主要条款,特别是关于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质量标准、结算方式、货物价格、违约条款、管辖权条款等约定要明确、清晰、完整。决不能含糊不清或模棱两可,给合同以后的履行埋下隐患。

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充分利用政府职能部门及金融系统资源,及时核实用于抵押物品、票据的真实性。在交易过程中,如果碰到对方以房产、货物、票据作为抵押的情况,应该尽快通过房产、银行等部门核实用来抵押物品的真实性及是否重复抵押,降低受骗几率。

5、发生纠纷或发生风险后,要及时依靠法律手段采取法律上的补救措施,包括:协商变更和解除合同,当发现有可能遇到商业欺诈时,尽可能和对方协商,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补充,以保护自己的权利;中止履行,若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欺诈的嫌疑,应中止履行合同规定的内容,包括不予发货或付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或法院申请对合同进行审查,确认合同效力。(综合每日经济新闻、新华社、证券日报、人民网、国际在线、中国台湾网、金证券、中金在线等报道)

中国搜索拥有中央网信办批准的新闻信息采集、发布资质,转载本网稿件请注明来源为中国搜索!

责任编辑:何艳

实时热点

换一换

私人订制热点资讯
关注国搜官方微信

网友还在搜

更多热点尽在新闻早班车
请关注中国搜索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