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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癌药价格到底能降多少?专家:实际降幅或在2%-6%

新华社照片,北京,2018年7月22日
   抗癌药,不只是降价这一件事——一粒药的困境如何破解
   新华社发

今年5月1日至今,中国实施抗癌药等药品“零关税”已超过3个月。“救命药”买不起的问题是否得到缓解,备受外界关注。

抗癌药实际价格下调幅度有多大?哪些关键因素影响降幅?如何能进一步扩大此类药品的可及性?近期,业内专家进行了深入分析。

抗癌药价格到底能降多少?

从今年5月1日起,进口抗癌药品关税降至零,原16%增值税可选择按3%简易纳税征收。有部分患者和媒体甚至解读为,“‘零关税’和增值税减按3%征收,相当于药价能降低近20%”。

那么,降税政策在抗癌药品终端零售价格上到底能体现出多大的降幅?对此,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副院长丁锦希、讲师李伟,从专业角度进行了分析。

上述两位专家经测算后认为,大部分抗癌药品实际价格下调幅度主要集中在2%-6%之间。

降幅为何没有公众期望的那么高?

为什么实际价格下调幅度没有公众期望的那么高?专家分析,原因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降关税涉及品种范围小。在原有关税税则中,进口抗癌药品中的单克隆抗体和其他生物制品原关税即是0%,并未产生影响;同时,小分子化学药品原关税为2%,降为零后对价格仅有小幅度影响。

二是增值税计税依据发生变化。假设A药品出厂价800元,经销商以1000元/盒的价格销售给医疗机构。在这个环节降税前16%的“一般纳税”是以企业购进和销出价格的增值部分200元为计税依据,应纳税32元/盒;3%的“简易纳税”则以单笔销售金额1000元/盒为计税依据,应纳税30元/盒,所以降税前后差额仅为2元。因此,由于两种纳税方式计税依据不同,应缴纳增值税率不能简单认为“降低了13%”。

三是对于国产药品,不存在关税的影响,有些生物制品2014年底前就已采用了3%的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也可能会有企业经测算后仍然选择按照16%的增值税缴税。这些情况下税改政策对终端价格都不会有影响。

哪些关键因素影响降幅?

丁锦希、李伟认为,一般来说,税改政策对企业税费负担影响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

首先,与流通加价率呈正相关,即“加价率越高,降税政策效果越显著”。

仍以前述A药品为例,在出厂价(800元/盒)不变的情况下,若经销商提高加价率,以1200元/盒售出。降税前应纳税64元/盒,降税后应纳税36元/盒,差额为28元,远大于前述举例中的2元。

其次,与流通交易环节呈负相关,即“流通环节越多,降税政策影响越小”。

当前述A药品出厂价与终端价格不变,但是由经销商经过流通企业再销往医疗机构。假设经销商以900元/盒的价格卖给流通企业,流通企业以1000元/盒的价格卖给医疗机构,降税前应纳税32元/盒,降税后由于出现了两次交易,应纳税57元/盒,反而出现了增长。

此外,3%“简易纳税”无法对企业运营过程中相关成本(如仓储和管理成本)进行抵扣也会削弱降税政策的最终效果。

专家分析称,当前中国药品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利润率在14%-18%左右,即使按本次降税对终端价格的平均影响为4%左右计算,如果企业不调价,将明显提高企业利润率。

专家认为,国家主管部门还应与企业充分沟通,在核实药品流通各环节的真实加价和开票纳税情况的基础上,指导企业精准测算药品价格降幅,合理降价,既保证将降税额度全部让利于民,又不干扰市场正常运行机制。

提高抗癌药可支付性,下一步怎么做?

在专家看来,此次降税政策是中国政府提高抗癌药品可支付性“组合拳”的第一步。与此同时,政府应建立价格调控引导机制,全面提升治疗严重疾病的高值药品可支付性。

一方面,从需求侧着手,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发挥医保“战略性集团购买”能力,促进高值药品以合理支付标准尽快纳入医保。如近期国家医保局正在开展的抗癌药品医保专项谈判工作。

另一方面,从供给侧出发,促进优质仿制药在专利到期后快速上市,利用市场竞争机制引导药品价格下降,这是降低抗癌药品价格的根本之策。

例如,2018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希望通过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等措施促进仿制药研发、提升仿制药质量疗效。

此外,国家医保局正在部署医保目录内抗癌药物集中采购工作,发挥“以量换价”引导药品价格调整的作用。

专家认为,只要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持续不断推进政府多部门的综合施治,抗癌药品的可支付性一定会日益提升。(完)

延伸阅读:抗癌药0关税百天:药价降没降?为何感受不明显?

自今年5月1日起,中国实施抗癌药等药品“零关税”已满百日。三个多月来,多地多部门多措并举,通过医保准入谈判、省级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加快境外新药审批流程、纳入医保等举措,力促民众买得到、用得起“救命药”。

18个抗癌药纳入谈判 9月底前完成

7日,国家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一轮抗癌药专项谈判稳步推进,经过60名肿瘤专业临床医生投票遴选,并征得企业意愿,最终18个药品确定纳入谈判范围。

这些药品覆盖了非小细胞肺癌、结直肠癌、肾细胞癌、黑色素瘤、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淋巴癌、多发性骨髓瘤等多个癌种,是治疗血液肿瘤和实体肿瘤所必需的临床价值高、创新性高、病人获益高的药品。谈判工作将于9月底完成。但负责人表示这些药品大部分都还处于独家专利药保护期限内,谈判难度非常大。

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组牵头人 熊先军:

要通过谈判和企业达成一个降价协议,企业能够承受这个价格,医保基金也可以承担。

据国家医保局介绍,2017年纳入医保的17种抗癌药品,在谈判纳入医保目录时价格大幅下降,平均降幅达到57%,总体处于全球较低水平,医保资金已经累计支付了159亿元。

抗癌药零关税百天,药价降没降?

今年5月1日,国家对进口抗癌药实施降税政策,湖北、北京、辽宁、甘肃等多省份都对抗癌药进行了降价,政策红利已经开始逐渐落地,惠及多地患者。但也有人表示并没有感受到药价的变化,对此,制药企业称,主要是因为进口药品普遍存在数个月的存货,税收政策调整反映到终端价格有一定的滞后性。同时,各省的招标采购周期通常为1-2年,合同期内医院的采购价格并未发生变化。国家医保局要求前期进行国家药品谈判的12家企业,对药品价格进行重新测算,经过财税专家复核后,已经与企业就调整后的医保支付标准或挂网采购价格签署了补充协议。

专家建议建立药品入医保评估体系

我国医保已经覆盖95%以上人群,但是医保是基本医疗保障。专家建议,针对药品进入医保,国家应该建立全方位评估体系,评估的范围不仅是药物疗效和安全性,更要包括整个社会的支付能力和进口药的经济效益比,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医保资金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同时减轻老百姓看病就医的负担。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副院长 沈琳:

并不是所有的进口药都是好药,这个药物是不是特别必需,不可取代。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沈琳教授认为,针对罕见病以及有明确靶点的治疗肿瘤的进口药物,可以通过减免临床试验等优惠政策加快进口药在中国上市。同时针对中国高发或者多发人群的疾病,可以为国外药企开启绿色通道,使他们能够迅速地在中国做人群临床试验,试验后,有了中国人群样本数据再进行上市,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用药安全性。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副院长 沈琳:

如果只是把西方人群的资料直接用于中国人会出很多问题的,包括剂量和用法,都要进行改型。

国产抗癌药:创新仿制齐头并进

国家对进口抗癌药实施降税政策,其中一个出发点就是倒逼国内药企加快创新。从长远看,国内患者要及时用上好药、新药,国产药的创新能力和水平是关键。

2017年,通过国家医保谈判,36种药品纳入医保,这其中包括赫赛汀等17个肿瘤药。以赫赛汀为例,价格从2万元降到了7600元,加上医保报销后,患者最少只用1500元左右就能买到药了。药品降价后,使用的患者明显增加。

8月4日,国家医保局召开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座谈会,谈论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替代原研药,围绕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带量采购展开从而推动药价的下降。自2015年起,中国启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对已经批准上市的仿制药,按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原则,分期分批进行质量一致性评价,仿制药需在质量与药效上达到与原研药一致的水平。

据统计,我国已上市抗癌药品138种,2017年总费用约1300亿元。要降低抗癌药品费用,同样重要的是支持鼓励国产药研发创新。我国于2008年启动实施了“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截止2017年底,已立项课题1700多项。

北京大学药学院药事管理与临床药学系主任 史录文:

中国药品95%以上还是以仿制药为主,尽管现在处在一个仿制药向创新药转好的时期,但是这个路还很漫长,我们必须构建一个药品的生产、研发、流通、监管的完整。(央视网)

延伸阅读:抗癌药减税效果如何?14种药品调价降幅3%-7.8%

抗癌药增值税降低、进口抗癌药零关税的政策自5月1日实施以来已过去3个多月,政策效果是否显现?

澎湃新闻注意到,自6月底开始至今,湖北、江苏、河南、甘肃、辽宁、广西、北京、上海等省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网均已发文,阿昔替尼、克挫替尼、紫杉醇等抗癌品规均有3%-10%降幅,个别药品如地西他滨甚至有超过50%降幅。

8月9日,澎湃新闻从国家医保局获悉,此次抗癌药减免税政策的影响下,共有14种抗癌药(包含进口药及国产药)的终端价格将会有所下降,下降幅度为3%-7.8%。

中国药科大学的一份研究成果显示,经过测算后,大部分抗癌药品实际价格下调幅度主要集中在2%-6%之间,并没有公众期望的那么高。

“税改虽然能从一定程度上降低价格,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药企的定价还是遵从市场,资本是趋利的。” 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政策专委会副主委刘军帅说。

包括刘军帅在内的一些业内人士认为,抗癌药品要大幅度降价,仍然要靠国家谈判“以量换价”或者“以质换价”。

目前,国家医保局正在开展2018年独家抗癌药进入医保目录的专项谈判,共有18种进口、国产抗癌药进入谈判,最终谈判结果将在9月底出炉。

澎湃新闻从国家医保局获悉,针对抗癌药降价还有多种方法,正在齐头并进,包括谈判进入医保目录、税收减免、集中招标采购和推进仿制药等。

减税对抗癌药价格影响多大?

早在电影《我不是药神》上映前夕,2018年5月1日起,已有多个抗癌药品开始在关税和增值税上享受国家税收减免优惠。

此前,财政部、海关总署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针对名单中吉非替尼、注射用曲妥珠单抗等103种抗癌药和51种抗癌药品原料药自2018年5月1日起,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企业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缴纳流通环节的增值税。

2018年4月1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曾明确提出:从2018年5月1日起,使我国实际进口的全部抗癌药实现零关税;较大幅度降低抗癌药生产、进口环节增值税税负。

上述政策的落实会带来多大实惠?

近日,澎湃新闻梳理各省市已公布相关药品调整清单,发现湖北、江苏、河南、甘肃、辽宁、广西、北京、上海等省市调整品规数量从7种到30余种不等,其中来自跨国药企辉瑞公司的10余种药品价格调整基本在列,包括非小细胞肺癌ALK靶点药赛可瑞、肾细胞癌用药英利达、大肠癌用药开普拓等。

辉瑞公司的药品价格降幅均在3%-10%,以治疗非小细胞肺癌ALK靶点的明星药赛可瑞(克挫替尼)为例,从原先的44925元降到43178元一瓶,降幅为3.89%,显然,对于不少固定每个月药品花费在5万元左右的ALK非小细胞肺癌患者而言,不到2000元的降价显得有些杯水车薪。

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政策专委会副主委刘军帅向澎湃新闻分析称,理论上这次税改给药品价格带来的调整在10%左右。

而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朱恒鹏曾在接受北京商报采访时也解释:“进口关税原来在2%-5%,增值税如果按照30%的差价来算的话,17%的增值税也就是五六个点。从这个角度看,关税最多降3个点,增值税下降其实也就5个点。所以实际上,税的取消最多也就让药价下降8个点左右。当然不能说这没意义,像肺癌使用的药物月平均费用达到2万元左右,下降8%也是1500元左右。有作用,但不像预期的那么大。”

刘军帅同样认为,税改虽然能从一定程度上降低价格,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药企的定价还是遵从市场,资本是趋利的”。

甚至,包括刘军帅在内的一些业内人士均向澎湃新闻分析认为,部分主动调整的药企可能是迫于政府的压力进行微调,针对当前的主要矛盾,仍然要靠“以量换价”或者“以质换价”(以仿制药形成竞争压力)。

研究测算:大部分抗癌药品价格下调幅度在2%-6%之间

8月8日,针对此次税改后降价,辉瑞公司企业沟通部工作人员回复澎湃新闻称:辉瑞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目前正根据不同省份和不同产品的具体情况,与有关部门和业务合作伙伴积极沟通协商,争取尽快将有关税率的降低让利于患者。

而针对具体降幅的影响因素,辉瑞并未详细回复,仅表示目前各省价格调整的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部分省份的调价工作已经完成,“辉瑞将继续积极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持续改善创新药物可及性和可负担性的努力”。

根据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副院长、教授丁锦希,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讲师、博士李伟的研究成果——《抗癌药税改政策对终端价格影响的探讨》,经过测算后,大部分抗癌药品实际价格下调幅度主要集中在2%-6%之间,并没有公众期望的那么高。

主要原因一是降关税涉及品种范围小。在原有关税税则中,进口抗癌药品中的单克隆抗体和其他生物制品原关税即是0%,并未产生影响;同时,小分子化学药品原关税为2%,降为零后对价格仅有小幅度影响。

二是增值税计税依据发生变化。假设A药品出厂价800元,经销商以1000元/盒的价格销售给医疗机构。在这个环节降税前16%的“一般纳税”是以企业购进和销出价格的增值部分200元为计税依据,应纳税32元/盒;3%的“简易纳税”则以单笔销售金额1000元/盒为计税依据,应纳税30元/盒,所以降税前后差额仅为2元。因此,由于两种纳税方式计税依据不同,应缴纳增值税率不能简单认为“降低了13%”。

三是对于国产药品,不存在关税的影响,有些生物制品2014年底前就已采用了3%的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也可能会有企业经测算后仍然选择按照16%的增值税缴税。这些情况下税改政策对终端价格都不会有影响。

而一位连锁药店的相关人士曾透露证实,公司内部在进行核算后发现,增值税的改变对于其所在药店而言,税费不降反升,“过去4000元的药品,以药店5%的毛利,征收17%的税也就是34元,但是按简易计税3%,调整后药店相当于一次性在进货环节缴纳120元的税。”

前述中国药科大学学者的文章也进一步认为,降税对价格的影响与流通交易环节呈负相关,即“流通环节越多,降税政策影响越小”:当前述A药品出厂价与终端价格不变,但是由经销商经过流通企业再销往医疗机构。假设经销商以900元/盒的价格卖给流通企业,流通企业以1000元/盒的价格卖给医疗机构,降税前应纳税32元/盒,降税后由于出现了两次交易,应纳税57元/盒,反而出现了增长。此外,3%“简易纳税”无法对企业运营过程中相关成本(如仓储和管理成本)进行抵扣也会削弱降税政策的最终效果。

该文章认为,虽然降税对企业的利润并无太大吸引力,但部分企业体现出了充分的社会责任感,目前已经有辉瑞、西安杨森、诺华等企业主动申请调价。

文章建议国家主管部门还应与企业充分沟通,在核实药品流通各环节的真实加价和开票纳税情况的基础上,指导企业精准测算药品价格降幅,合理降价,既保证将降税额度全部让利于民,又不干扰市场正常运行机制。

新一轮国家谈判有18个抗癌药品种在谈

曾在诺华等制药公司就职多年的业内人士刘明(化名)认为,相对于复杂的税费及企业成本计算,对于患者终端支付,抗癌药品能否列入医保更重要。

“只有进入医保的药品才会大卖,政府与药企谈判可以平均优惠40%左右,进入医保目录后医保资金再报销70-80%(此处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报销比例不同),患者才能吃得起药。”刘明说。

而刘军帅认为,从可持续发展角度来看,想要降低药品价格,应该要把握“以量换价”和“以质换价”。

具体而言,以量换价是指在当前独家抗癌药没有替代品的情况下,通过增加采购量或者进入医保扩大市场规模,促使药企有降价的动力;而以质换量,则是形成欧美、日本等地的原研药“专利悬崖”,即在专利到期后,迅速推出有质量保证的仿制药上市,对原研药造成竞争压力,那么进口药厂将会有维护市场份额的诉求去主动降低药价。

澎湃新闻注意到,河南、甘肃等地药品调整清单中,跨国药企西安杨森的达珂(地西他滨)从10327元降到4996元,降幅超过50%,被不少人认为是减税政策下的降价典型。

但值得注意的是,该原研药品于2009年获批在内地上市,2012年国内药厂正大天晴等生产的地西他滨仿制药同样获批上市。

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PDB数据库显示,2017年正大天晴的地西他滨首仿药晴唯可市场份额已经超过原研药达珂,在不断扩大的市场规模中,仿制药已经占据60%的市场。

2017年,地西他滨在人社局药品目录准入谈判后被纳入医保,意味着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而西安杨森此次大幅度降低地西他滨价格,更应该被解读为“以价换量”的市场行为。

而类似的原研药大幅度降价,在美国、日本市场同样在专利到期便会出现,大量“物美价廉”的仿制药得以上市,大大拉低了药品价格,形成“专利悬崖”。

但刘军帅指出,当前国内药厂创新能力仍然不足,很难在短时间内形成“专利悬崖”,即使有仿制药上市也无法保证质量与原研药相差无几,并不能对原研药形成真正的威胁。

在无法“以质换价”的情况,“以量换价”则成了当前主要的谈判手段。

据悉,目前国家通过谈判进入医保目录、税收减免集中招标采购、推进仿制药等多个手段来共同作用,针对不同的药品促进降价。

一名接近医保局的知情人士透露,2018年谈判与2017年谈判有质的分别,涉及到一些独家抗癌药品种,想要降价非常难,但是通过进入医保目录按照比例进行报销,才能让患者减负终端体现出大幅度降价,“而对于已经进入医保目录的药品,也仍然可以通过各省市集中采购进一步压低药价”。

据悉,新一轮谈判已经有18个抗癌药品种在谈,但具体会降价多少以及是否进入医保,结果需要到9月底才能揭晓。(澎湃新闻)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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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允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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